文章出处: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19 10:30:12 点击数:931
人们历来认为不是所有的防爆型式都能提供相同的等级,以确保不出现可能的点燃。GB3836.15安装标准对具体的危险区域规定了具体的防爆型式,其选型依据是统计学原理,即燦炸性环境出现的可能性或频次越大,其要求的安全程度就越高,以避免点燃源可能形成点燃危险。
危险场所(通常不包括煤矿)根据危险程度划分区域,危险程度的界定是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或然率。通常情况下,它既不考虑爆炸潜在的因果关系,也不考虑其他因素,如物料毒性,而真正的危险评定是要考虑所有因素的。
不同区域选择设备历来都是以防爆型式为基础,在有些情况下,防爆型式又可按其使用的区域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例如,本质安全型分为“ia”和“ib"保护等级,浇封型“m"标准中包括两个保护等级“ma”和“mb”。
过去,设备选型标准在设备的防爆型式和其可使用的区域之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关系。如先前所述,在IEC的防爆标准体系中还从未考虑过爆炸潜在的因果关系,而这一因果关系又确实存在。
为了弥补这一缺失,设备操作人员又常常凭直觉来判定将危险区域扩大(或限定),典型的例子是将“1区型”船用设备安装于海上石油平台的2区,这样,即使是在完全出现非预期的气体长时间释放的情况下船用设备依然能防爆。另一方面,如果形成爆炸性气体的量小,而爆炸对生命和财产产生的危害可降低,那么,对于偏远的、安全可靠的业主来说,以“2区型"电动机驱动的小型泵站甚至在1区使用,可能是合理的。
随着GB 3836.20"0区用设备的附加要求"第一版的发布,情况就变得愈加复杂。在此之前,Ex ia等级的设备被视为唯一可用于0区的设备。
大家已经公认,根据内在的点燃危险识别和标志所有产品是有益的,这会更易于设备选型。适用时,能更适合用这种危险评定方法。